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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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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从华尔街席卷全球,带来了全球经济寒冬。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寒流中,大到跨国集团公司,小至个体经营者,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我国已有近七万家中小企业倒闭。一时间间,如果渡过经济寒冬成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 金融风暴的不期而至,使不少企业措手不及。从国外到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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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回公司复职,却被解除了劳动关系。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北京中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被判支付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85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张女士到中瑞泰公司工作。2006年1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后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2007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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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的临时工孙某,由于单位生产任务重,经常连续加班,在前年春节前的一次操作过程中他被机器绞断了两根手指。单位却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仅辞退了他,也不给他做工伤认定,因此也不承认其应享受工伤待遇。受伤后,孙回老家治疗休养直到去年10月才返回北京,现在他想申请工伤认定,并且让单位对他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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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改制、转制的速度加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带来的经济补偿纠纷也大量涌现。仅某市的统计2000年上半年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中70%都是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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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单位可否以工作忙为理由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并且无任何补偿费用? 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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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雇主)不依法裁员,按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应依法制止和纠正。 (2)工会或职工对裁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3)因裁减人员发生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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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2、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如实记录和保管好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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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 (二)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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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它的人员组成是: (一)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 (二)企业代表,企业代表由厂长指定; (三)企业工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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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热门专业的苗某、邓某夫妇,已于4个月前从其所供职的南海鹰图公司不辞而别。近日,他们又双双被南海警方从上海“请”了回来,而且即将面对一场侵犯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官司。目前,经警方初步审讯,苗某、邓某已承认了其窃取、侵犯南海鹰图公司商业秘密及专利的事实经过。 小车高薪留不住贪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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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本身原来是集团部门经理,后调到一家全资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合同上写明这个岗位职务,到明年7月到期。集团这月重新聘任中层干部(子公司缩成一个部门),而将我调到集团另外部门作为一般员工。我向领导要求:既然你们难于安排,我们又协商不一致,是否同意视作"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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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最近与已经到期几年的职工续签劳动合同,职工仔细对照国家有关法规 ,发现这样? 合同至少属于"不平等条约",为此,想求教有关部门: 1、原来合同是5年期,现在却只签一年的; 2、作为合同要素之一,劳动报酬、具体工资多少还是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3、劳动法中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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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于2001年到一私营企业工作时,因不熟悉劳动法规定未能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将近三年时因业主拖欠工资发生纠纷,张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让业主补发拖欠的工资,裁决书送达后,张超与业主在劳动法规定的“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内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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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女职工小萍,因怀孕6个半月,经公司行政会议决定,与小萍协商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安排新的岗位(非夜班劳动);而小萍在公司主管与其谈话后,既不请假,也不上班,无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近两个月;公司多次书面通知其上班,小萍依然我行我素;请问,我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作为“三期”内(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