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与企业年金的关系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又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由基金公司向特定的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以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活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按委托人划分,分为单一客户业务 (“专户一对一”)和特定多个客户业务 (“专户一对多”)。
尽管专户理财与企业年金业务在基金公司均属于非公募业务范畴,而且从广义角度看,基金公司企业年金业务也是通过独立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有 “类专户理财”的特点,但是,这两类业务形态还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最低资金门槛要求不同
对于专户理财业务,无论是 “一对一”业务还是 “一对多”业务,整个独立账户的最低初始资产规模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专户业务的客户群既包括机构客户,也包括高端个人客户。而企业年金业务,首先客户群全部是机构客户;其次,对于年金独立账户资金规模界定并没有明确要求,在实际运作中,单一企业年金一般更倾向于资金规模较大的企业,而集合年金则适合各类资金规模相对有限的中小型企业。
资产配置的灵活度不同
在资产配置方面,专户理财较企业年金的资产配置范围更自由、更灵活,专户投资经理在个股选择与资产配置上的自主性更强。根据相关法规,专户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等,对于企业年金而言,是不能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等资产品种的。
在产品设计方面,企业年金受限于23号令的严格约束,产品设计空间有限,产品类型较为单一。而专户理财的产品设计则更具灵活性和风格化,一般会根据客户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收益偏好量身定做产品,有点类似于现有的社保基金的各种组合。不少基金公司准备了多种系列的专户产品,涉及股票型、混合型、保本型、债券型以及专门针对定向增发或某些主题投资的产品等。如博时基金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精心设计了两大系列的专户理财产品,其中博时经典理财系列包括权益组合、优选基金组合、股债平衡组合等产品系列,博时特色理财系列则包括新股套利组合、绝对回报组合、热点投资等产品系列。
激励机制的程度不同
尽管从收费模式上,专户理财与企业年金业务均可以收取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但二者从激励的程度或幅度来看,还是有很大的不同。首先,根据证监会 《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要求专户理财合同中约定的委托财产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按照目前国内股票型基金1.5%管理费率,以60%计算,则专户理财管理费率理论上不能低于0.9%,与目前企业年金较低的管理费率水平相比,无疑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其次,就实现产品收益的方式而言,专户产品注重寻找确定性收益,即绝对回报机会,在仓位配置上更为灵活,其权益类资产仓位可为0—100%,而企业年金产品的权益类资产仓位为0-30%.可以看到,在资本市场大幅下跌的过程中,二者均可以通过不配或少配权益类资产的方式来回避系统性风险,保住绝对回报。但在市场上涨过程中,无疑专户产品的进攻性更强,获取较高收益的机会更多,从而获取更多业绩报酬的概率大大增加。
另外,与企业年金需要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不同,专户理财则没有类似的制度设定。
业务启动的快捷程度不同
从业务启动所涉及的环节、流转周期、快捷程度等方面看,专户理财业务与企业年金业务相比,具有环节少、流程短、启动快等诸多特点和优势。首先,专户理财业务仅设计 “两种人”,即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而非企业年金业务的 “四种人”,业务角色的减少大大简化了业务启动和运作的流程。其次,因资金性质不同而导致的业务审批及监管环节不同。企业年金是 “养老钱”,涉及到广大职工的退休生活保障水平,更强调本金安全和适度收益,在监管层面涉及到国资委、人社部、证监会等诸多部门和环节。专户理财资金则更多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化理财需求,为其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服务,在监管环节主要由证监会负责审批和监管。最后,企业年金业务的启动要历经方案设计、方案报备、合同报备、管理人招投标等复杂流程,导致从业务启动到真正开始投资运作要经历较长的周期,有的甚至长达数年;而专户理财业务虽然也要经历方案设计、计划备案、合同签署等环节,但较企业年金业务流程则简化得多,容易快速地启动业务并开展投资运作。
作为基金公司的非公募业务,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业务尽管存在很大的不同,但在客户资源、运作经验、服务模式等方面又可以相互借鉴,相得益彰。二者不仅大大拓宽了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而且也有助于基金公司向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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