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一家电子器材公司上两个星期班之后,他们说实习不合格把我解雇了,但是不给工资!并说是公司就这么规定的!我想问一下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以通过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实习生虽然与公司未形成劳动关系,但是双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实习协议的约定给付实习生相关补助,该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如果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公平原则公司也不能无偿使用实习生,应当给付报酬。建议你首先向劳动监察提出公司违法之处,请劳动监察进行调解,没有结果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向法院诉讼你应提供你在公司实习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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