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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产假员工补偿金基数如何确定

作者:Admin 2013-03-11 11:29:00 1 来源: 互联网

HR来信:

我们南京分公司有位员工,双方协商后拟解除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在前12个月中休了病假和产假,经济补偿金补偿基础该如何计算?如果她的基本工资级别是6500元,休产假或病假的实际工资只有2000元。补偿金基数应该按6500来计算,还是2000元来计算?

专家回复:

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基数,为员工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员工休病假的,则按该月实际的病假工资计算。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在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按月发放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此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确定方式是:将前12个月的正常工资、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相加后除以12,所得平均值即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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