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资讯详情

绩效目标管理和目标设计原则

作者:Admin 2012-08-08 10:06:00 0 来源: 互联网

绩效目标管理法通常是对经理进行评估的最常见的方法。绩效目标管理之所以能得以推广,原因在于绩效目标管理是与人们的价值观和处事自学相一致的,例如,人们都认为“很有必要依每个人所做的贡献而给予一定的回报、奖励”是千真万确的。

目标管理法得以推广的另外一个原因还在于它能更好地把个人-组织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致,而减少下述这种可能性,即经理们每天在忙忙碌碌,但所做的事却与组织目标毫不相干。至于目标管理法的具体操作,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每位绩效评估者所应达到的目标。在许多组织中,通常是上级评估者与被评估者一起来共同制定一目标。目标主要指所期望达到的结果,以及为达到这一结果所应采取的方式、方法。

第二步:制定被评估者达到目标的时间框架。即当他们为这一目标努力时,可以合力安排时间,了解自己目前在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和下一步还将要做什么。

第三步:将实际达到的目标与预先设定的目标相比较。这样评估者就能够找出原因为什么未能达到的目标,或为何实际达到的目标远远超出了预先设定的目标。这一步骤能有助于决定对于培训的需求。同时也能提醒上级评估者注意到组织环境对下属工作表现可能产生的影响,而这些客观环境是被评估者本人无法控制的。

第四步:制定新的目标以及为达到新的目标而可能采取的新的战略。凡是已成功地实现了目标的被评估者都可以被允许参与下一次新目标的设置过程。

尽管说在对管理者们进行评估的过程中,目标的使用对于激发他们的工作表现、工作热情是很有效的,但有时却很难确定有关产出方面的工作衡量标准。比如,工作的过程、工作行为可能与工作结果同样重要。例如,如果一个经理通过一种不道德的或非法手段打扫了他(她)的目标,这对组织来说是非常有害的。另外,如果说产出评估能够体现工作的真正含义,但对于所有的管理者来说目标的设定也是难点。

因为绩效目标管理法不仅是一种绩效评估方法(当雇员参与目标的设定过程时,它是一种激励手段),还具有一种强制性,要求目标的达成必须是雇员的技术、知识和态度综合作用的结果。否则目标管理法的实施则会导致不择手段、道德败坏、生产率低下。下面一个例子就验证了这一点。

在这一案例中,一家大的快餐连锁店总部决定要对每个分店经理实行目标管理法,这样对各分店经理都制定了一个目标,要比上一年销售额增加某个固定的值,尽管每个分店经理同意了这个固定的目标,可是到了年底,这一方案却引起了许多分店经理的强烈不满和工作积极性的下降。

原因在于这些经理们抱怨单一的衡量指标(增加销售额)并不是他们能直接凭努力就能达到的。会有很多外在的客观因素影响了目标的达成,比如附近其他餐馆的状况、肉的价格、市场情况以及总部的广告水平等。所有这样漫无目的地追求销售量的增加,只能导致这样的后果:有一些经理费了很大力气,却未达到目标,相反有些人未付出很大努力,却轻易地实现了这一目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位管理顾问建议应把销售额同其他与个人技术、知识、能力相关的指标结合起来作为评估标准(其他指标的:人事管理方面、快餐店的卫生环境等)。这一案例说明了目标管理法尽管在理论上听起来很合情理,但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具体的操作问题。

为了避免在使用目标管理法中建立目标时可能会遇到的难题,一些组织已经实施了多元评估的政策。例如,一些组织如今在对雇员进行评估时,目标的实施情况只占绩效评估的50%,而另外50%是考查这个人基本责任的完成状况,即换句话说,要考察他(她)的整体的工作表现。

绩效管理始于绩效计划,绩效计划的关键在于绩效目标设计。人所熟知的关于绩效目标设计的经典阐述,是称之为smart原则的基本思想。通行的说法,smart原则分别指的是specific(具体的、明确的)、measurable(可衡量的)、achievable或attainable(可实现的)、relevant(相关的)和time-bounded(有时间限制的)。这一观点流传甚广,影响很大,对各类组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基于管理实践,smart原则对企业等组织管理实际应用的需求满足并不充分,提出的五个标准未能涵盖绩效目标设计时需要重点考虑的一些关键因素,或者说描述还不够清晰透彻。另外,specific和measurable的内容存在重复界定,“具体、明确的”其实已包含于“可衡量、可测定”原则,不够具体明确,就无法衡量测定;而能够做出测量,必然就是具体明确的。

根据笔者长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研究总结,在此重新归纳出一个新的绩效目标设计原则——smart cake聪明蛋糕原则。

Strategic:战略性的,与组织战略相适应的。绩效目标首先来源于组织战略,同时也必须服从于组织战略。这条原则要求在制订绩效目标时,应对组织战略有清晰明确的界定,同时在分解、衍生过程中,要避免推演不当制造出看似漂亮、但于组织战略无益甚至适得其反的绩效目标。

Measurable:可衡量的、可测定的。绩效目标是否达成、达成程度如何,必须有可以准确判定的、便于测量、不易产生争议的尺度标准和测衡办法。

Ambitious:富有挑战性和激励意义的。绩效目标的设置,应该是积极进取的,具有成长突破性,体现出超越对手、超越自我的竞争意识,这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必然要求。

Realistic:现实的、可实现的。这一条和上一条挑战性原则互为补充、互为制约。脱离市场环境和自身基础、不切合实际的绩效目标,非但不能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反而可能打击士气、迷失方向。

Time-bounded:有时间限定的。任一绩效目标,必须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要求。没有时限要求的目标,等于没有设定目标。

Consistent:一致性的、一贯性的。绩效目标的一致性,包括上下一致、左右一致和前后一致,这是对战略性原则的补充和强调。上下一致,指的是下级目标要服从上级目标;左右一致,指的是同级或相关联岗位的目标要相互衔接和彼此配合;前后一致,指的是目标设计的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Agreed:共同讨论、协商一致的。绩效目标必须有一个相关主体相互讨论、共同认可的过程,这种沟通不仅使绩效目标设计更加准确合理,也对更好地达成目标有积极促进作用。这一点对绩效目标最终达成极其关键。

Key:关键的、重要的。绩效目标的设计和选择,应在战略性原则下,遴选出起关键作用的、对组织目标达成起主要作用的重点和关键目标,避免目标设置过多,目标过多等于没有目标。

Each:个人的、个体的。这条原则首先要求,所有的绩效目标,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具体的目标要对应到具体的个人;同时要考虑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之间权责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甚至经验能力不同,目标设置时要区别对待。

在实际的绩效目标设计工作当中,战略性原则、可测量原则、挑战性原则、现实性原则、时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协商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个体性原则这九个原则应得到全面体现,缺一不可。企业和各类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制订绩效目标,应该有效遵循smart cake原则,才能与全体员工共同把蛋糕做大,共同分享绩效管理给组织和个人带来的良好收益。

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