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绩效考核真正发挥作用
经过多年的市场调研发现很多的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不是很顺利,效果也没有达到领导者想要的效果,没有对推进企业运作效率、有效激励员工等方面做出多少贡献。同时还出现很多的企业员工不理解绩效考核的真正作用。如何开展绩效考核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接下来举个例子:A公司是一家航运枢纽企业,属于典型的国企,由原省交通厅下属几个事业单位合并而成。其主要业务有两块:一是水利发电,是其主要利润来源;二是航道船闸管理,承担着社会责任。A公司员工80%以上在公司工作超过5年,近一半学历水平为大专,平均年龄为30?40岁。由于A公司长期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内部员工的政策依赖感很强,市场竞争意识薄弱,反而比较看重内部的行政级别、正式身份。
通过管理咨询公司的调研发现A公司员工对绩效考核制度的普遍态度是认可的,认为绩效考核的出发点是好的,起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但是对绩效考核制度的一些关键环节提出不少问题,其中很多问题在企业中普遍存在。
为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绩效考核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考核结果中员工“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的强制分布比例。回访中,A公司的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强制分布制度应当取消。问及原因,有代表意义的回答是:面对员工提出的“凭什么评我不合格”的问题,管理人员没有办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当问及深层原因时,他们说一是评价没有真实的依据,二是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都不错,今后的工作也需要员工支持,强制分配成“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奖金),今后的工作就不好开展了。更有甚者,管理人员甚至连“优秀”都无法评出,员工会说“大家的工作都差不多,如果有人是‘优秀’,那么今后不好完成的工作,就都让‘优秀’去做好了”。
真的是大家的工作都差不多吗?这涉及绩效目标值的设定问题。问及业绩目标值的设定过程,大部分管理人员的回答是,员工先填写,自己审核通过后执行。这样得出的业绩目标值往往是“起评分”,而不是“员工跳起来够得着的优秀分”。于是在绩效考核期末,大家的业绩得分基本上都是满分,只能通过态度得分和能力得分来区分优劣。以客观因素为重的业绩得分发挥不了作用,而主观因素为重的态度能力得分变成了主要手段,难免员工会提出“凭什么评我不合格”的质疑。
了解了这些是不是对绩效考核实施中让其发挥真正的作用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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