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焕发队伍活力
10月19日,莱城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迎来了参加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现场会的公安干警,所长李麦之边讲解边用电脑演示如何把莱城公安分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按岗位按人员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个干警。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有林看后高兴地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这个办法好!”
近年来,虽然市公安局一直没有放松队伍建设和管理,但由于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制约机制,工作和队伍中长期存在职责不明、效率不高、运转不畅,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工作平庸、作风懒散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创新发展。针对上述问题,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单靠以往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教育管理模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具有现代理念,符合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市公安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网上“日清”、“月评”、“年考”为平台,创新推行了全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整套高效、科学、严谨的管理模式。
市公安局全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得到上级领导特别是省厅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总结推广,该局也因此荣获2008年度全市“工作创新奖”。通过实施全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极大地调动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创了公安工作新局面。
管理效益明显提高。通过目标考核,工作理念、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原来基层每天的班前会均被取消,各级压缩“派工”性质的会议达50%以上。去年以来,各级领导同志协调解决装备款项达2800万元,仅警用车辆就添置109辆,全部更新了基层所队的车辆,并新建、改造三所三队办公场所24处,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
民警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民警压力感和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明显增强。今年1—9月份,全市共侦破刑事案件1208起,查处治安案件5202起,侦破经济案件110起,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65%、32.2%和37.5%,重大交通、火灾事故稳中有降。同时,对人口管理、阵地控制等一些不易出成绩的基础工作,基层民警也都在目标的引导下主动去落实,使多年来底数不清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约束,变随意管理为规范管理,变模糊评价为精确评价,变被动应付为积极作为,政令警令得到了顺畅贯彻。
2007—2008年度,在全省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市公安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公安局”。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明显增强,在去年12月29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民意调查中,我市群众对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为93.9%,在全省十七个市中排名第二。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取消其他考核形式;划分考核结果等次,奠定运用基础;考核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并在民警提拔晋升时作为基本参考。同时,在公安专网、各单位办公场所设立光荣榜,对每月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单位和民警进行张榜公示。去年市公安局12个立功集体、32名记功个人以及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都是从单位和个人考核优秀等次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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