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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困局,“以房养老”能解几分忧

作者:Admin 2010-10-19 10:59:00 0 来源: 互联网

近期一份关于“80后”能否赡养“50后”的调查触动了无数人的神经,而这也充分显露出随着“四二一”家庭结构逐渐成为主流,中国式传统赡养制度开始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与此同时,高房价下,许多老一代人所拥有的最大财产就是房子,老年人往往被称作“住房富人,现金穷人”。在目前社会保障水平依然较低的背景下,我国可否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发展“以房养老”,支持老年人将房产转化为养老金,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呢?

陈伯是广州市一位已退休两年的老工人,退休后基本每天都到公园散步、打牌、聊天。不过,每当与老朋友聚在一起聊起养老,陈伯总是有些黯然。

陈伯说,他只有一个儿子,在湖北读书毕业后就留在武汉,现在家里只剩下他们老两口,虽然退休金也够花,但是想着身体一天天衰老,总觉得以后日子不踏实。但是儿子刚成家不久,各方面压力很大,也不能全指望儿子。在陈伯眼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变得难以延续。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的一项调查印证了老人的担心:不少已经参加工作的“80后”消费压力很大,没有多少积蓄,目前难以赡养父母,甚至有一些还需要父母资助。

“事实上,独生子女政策及随之而来的家庭空巢化的出现,使单纯依靠现有社保制度和传统的家庭养老已难以应对。”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说。

来自国家权威部门和机构的信息显示,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当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到总人口的 12.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总人口30%.当“银发浪潮”伴着未富先老的焦虑汹汹而来时,我国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能力却明显不足,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发展远远赶不上老龄化速度。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的研究结果,目前全国养老金缺口高达1.3万亿元。

当3名中国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的时候,家庭、社保承担的养老压力将更为巨大。为分散压力,养老方式亟须多样化,养老资金需要丰富化。将目前许多老年人拥有的最大财产房子,从“死钱”变成“活钱”,补充养老资金、提升保障水平,被专家认为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申曙光认为,目前在城市,很多是独生子女家庭,结婚的子女一般都拥有住房,双方父母各拥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拿出自己的住房进行抵押,能有效缓解养老的急需,减少给子女造成的压力。尤其对那些无子女或在赡养问题上受制于子女的老人说来,“以房养老”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养老选择。

潜在需求巨大 具备探索基础

广东省保监局局长黄洪介绍,从狭义来讲,“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这样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从广义来讲,“以房养老”的形式可以多样化,核心在于通过将固定的房产变成流动现金,及时补充老人养老需要的资金,从而实现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和完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黄洪说,“以房养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出现,而在国内尚未推出此类养老保险,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使开展此项业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一是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在需求。养老资金短缺以及传统“养儿防老”的难以延续,使老人必须正视未来养老问题。“尤其随着观念的改变,老人追求晚年幸福生活的愿望会越来越强烈,选择‘以房养老’方式的人也会越来越多。”黄洪说。

二是大量存在的独立产权房。住房商品化制度实施以后,大部分家庭拥有了独立产权房,能够根据需要自主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市场化最早的广州为例,广州调查队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市城市居民自有房屋率达89.9%.从房屋来源方面看,其中商品房占48.6%,房改私房占35.1%.三是较为发达的金融市场。金融保险法规的出台和完善、金融工具的日益丰富、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转变等,为在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提供了较好的平台。

“当然,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运行必然面临种种困难,但正如群众对‘按揭’买房的接受过程一样,随着制度的完善和健全,这种‘倒按揭’也将成为我们可供选择的养老方式之一。”申曙光说。

积极稳妥培育养老新模式

针对国内的养老现状,专家建议,应该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加大“以房养老”等创新力度,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政府要制定并完善相关基础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支持和鼓励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黄洪说,“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的遗产继承纠纷、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地面附着物的处置计价、房屋价值波动损失承担等问题尚未有明确规定,如何统筹管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尚处于讨论阶段。同时,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滞后,“以房养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尚不健全。这些都需要政府出台政策进行引导和扶持。

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吸引保险机构参与。黄洪说,“以房养老”与简单的保险产品概念不同,它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较为复杂,业务开展中面临住房价值波动、借款人寿命预期、借款人道德、利率等长短期风险,需要更发达的金融体系和住房金融市场提供金融工具,才能有效规避和分散风险。

再次,加大对养老新模式的宣传,帮助人们突破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申曙光说,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老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出去而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大多数群众恐怕一下子难以接受。因此可考虑首先从一些无子女且在养老问题有困难的老人群体中尝试。

黄洪还介绍,美国在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前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国家房产价值转换中心,专门向老年消费者进行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知识的宣传和国民理财教育,这为我国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也要鼓励企业、中介机构为老年人实现“以房养老”提供条件,创造方便。

专家建议,由于各地对“以房养老”的认知不同,可先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搞试点,鼓励先行先试,同时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然后再在更大范围推广。“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以房养老’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最关键的还是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黄洪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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