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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行为

作者:Admin 2009-12-11 10:44:00 4 来源: 互联网

  人社部9日消息,为维护企业年金计划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年金市场的监管,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行为,人社部26日下发“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认真、规范地履行报告义务。

  通知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终止报告。报告应当以书面文本、电子文本或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本通知规定的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和相关监管机构。给受益人的权益报告,也可采取网上查询的方式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年金信息报告工作。通知涉及的报告接受方对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年金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报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违反通知规定或报告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或在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抄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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