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
意外伤害医疗
指在因发生意外伤害以后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理赔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注意的事项比较多,理赔过程也容易引起纠纷。但只要员工按照正常途径进行治疗,一般都会顺利得到理赔。
"意外伤害医疗"有赔付时效,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条款都有差别,如有的约定"事故发生日起180天内的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也有的规定"如保险到期时任在接受治疗的,自保险到期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以九十日为限。",至有些公司将上一种情况的时效延长至180天。因此,每家保险公司的该项条款约定都略有差异,而且多数都在以上三者之间变动。
"意外伤害医疗"中往往也规定了在哪些医院治疗可以理赔,社保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社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的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报销。有些保险公司规定的医院范围也会超出社保医院的范围,请参阅保险公司具体的保险条款。
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
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众多小额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理赔给自己带来的工作量大增以及降低赔付支出,通常会设置医疗费用的起赔标准,如0元、50元、100元、200元等常用标准。
意外伤害医疗的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次意外均扣除免赔额之后赔付,另外一种是全年发生多次意外伤害医疗但只扣除一次免陪额后进行赔付。
意外伤害医疗中往往还规定了赔付比例,即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付,常见的赔付比例为100%、80%、70%等几种。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二)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
(十三)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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