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规范企业年金运作 促进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吉林省企业年金市场,加快企业年金发展,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全省企业年金移交签字仪式暨推介会。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已经成为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增强用人单位吸引人才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年,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文件,使企业年金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经办工作,促进企业年金健康持续发展,今年4月,国家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明确要求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要在今年年底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进行管理,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营。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精神;二是由政府搭建年金经办机构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年金发展。
会上,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分别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移交委托管理协议。此次移交共涉及300多户企业,年金基金640万元左右,分布于长春、四平和通化等六个地区。原有企业年金基金移交标志着我省企业年金业务向管理服务规范化、投资运营市场化迈出了关键一步,也对我省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企业年金推介会上,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力夫就推进吉林省企业年金工作发表讲话,强调了建立企业年金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意义,对今后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推进年金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有限公司、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省电力公司等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质的管理机构及企业介绍了各自业务工作,全省部分有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企业参加了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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