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约企业年金发展的因素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1038万人,仅占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4.74%,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与业界的乐观预期还有差距。
制约因素
1.企业认知不够
部分企业的员工特别是高管人员对相关知识和政策还缺乏足够的了解,没有认识到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薪酬分配方式,对于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增加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如果企业的决策者对企业年金认识不到位,就不能顺利推动建立企业年金。据笔者了解,个别拟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却仅仅打算为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缴费,这不符合普惠制原则,违反了国家鼓励建立企业年金的初衷。
2.税收优惠偏低
在缴费阶段,按照财政部财企[2008]第34号文的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刚刚颁布的财政部财税[2009]27号文对上述规定予以优化,企业所得税税优比例从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高到5%,并允许企业缴费超过工资总额的5%.但是,在投资和待遇支付阶段,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明确。据了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和个人在投资和待遇支付阶段没有享受税收优惠。从笔者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大部分企业的干部职工认为上述税收优惠比例偏低。从国际情况看,这一比例美国为15%、加拿大为18%、澳大利亚为20%.
3.中小企业受限
从企业数量和员工数量上看,中小企业应当是建立企业年金的主体,市场前景广阔。没有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的企业年金市场是不完善的市场。但是,鉴于此类企业单体人数少、福利制度不如大企业、经济实力不强、长期以来没有与之匹配的企业年金产品,因此,部分管理机构不愿承接,影响了这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从国际惯例看,对大型客户一般采取单一管理模式,对中小客户通过发行集合计划产品提供服务,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尽管我国金融机构推出的准集合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客户的需求,但是国家至今未出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办法,在操作层面无法可依,制约了集合计划的蓬勃发展。
解决途径
1.加大宣传培训
二战后,企业年金在发达国家迅速发展,企业年金计划较为发达和成熟,覆盖面较广,如经合组织国家(OECD)约有1/3的职工被覆盖。积累的巨额年金基金通过资本市场保值增值,又为企业年金和资本市场带来了良性互动。企业年金市场要“火”起来,真正推动者是企业和员工。只有企业从理念上重视员工福利,愿意为员工缴纳企业年金这笔“额外”费用,员工从观念上认可长期投资可以带来投入资金本金收益的复利增长,愿意现在进行养老投资,才能接受企业年金并乐于推动。因此,企业年金监管机构、从业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年金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员工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年金的认识。在进行企业年金培训时,一定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如高管人员、普通职工等),采用不同的方法,循序渐进,使其了解企业年金的意义、作用、发起的方式、管理模式及流程等,使企业高层意识到企业年金对企业发展的好处,使广大职工清楚企业年金对自身的切实利益。
2.调整税优政策
税收优惠是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强大动力所在。完整的有关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应包括缴费阶段、投资阶段和待遇支付阶段三个环节,从现有政策看,税收优惠仅限于缴费阶段,而没有涉及投资和待遇支付阶段。从缴费主体看,也只是对企业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缴费没有作出规定。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建议我国采用EET的模式,即缴费阶段、投资阶段免税,待遇支付阶段征税。为了达到减轻企业负担、刺激企业年金计划的效果,应当进一步调高目前5%的税收优惠比例。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可以考虑给予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以及中小企业比例更高的税收优惠。以上政策如果能够实施,就可以提高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3.完善集合计划
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愿望,建议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建议在法规层面尽快研究、正式推出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的有关办法,使集合计划在开户、备案、收益分配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等环节有法可依。第二,完善各管理机构间的数据接口,方便集合计划操作运营。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年金业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具有“数量小、业务频、时效急”等特点。而当前用于企业年金基金业务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企业、监管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的模式、数据格式、数据定义和数据内容不统一,影响了集合计划的运营效率。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年金市场的需要,方便更多的企业年金参与人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可以根据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度为基础,结合目前主要运营机构实际应用的企业年金受托、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系统,监管部门可以适时推出企业年金业务信息交互标准指引。通过该指引提高电子化业务处理的程度,标准化业务处理模式,规范化行业内部数据交互流程,并推动我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发展。第三,为了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解决企业年金流动性障碍,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工作,如开办企业年金质押贷款业务,以解员工需要资金时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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