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毕业生就业新政全接触
实施待就业应届毕业生登记制度
上海市教委已投资450万元建立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计算机网络,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高校待就业应届毕业生登记制度,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提供职业见习机会和网上公布名单等为毕业生创造就业机会。
目前,上海各个高校都设立了待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受理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则为毕业生提供一系列服务:如免费推荐职位信息,在市高校就业网站上设立重点推荐栏目,并为登记过的上海生源待就业毕业生提供职业见习机会。
众多利好政策助大学生就业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就加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出通知,出台诸多利好政策助推大学生就业。
《通知》要求各大学校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比500,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要列入学校当年的预算予以保证和落实。
同时,从今年开始,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将主要从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大学生就业时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也予以优先录用。职业技能型专业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要一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允许学生调整专业,并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可采取毕业后到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参加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办法,促进毕业生就业。
建立优秀大学生人才库
天津市已建立起优秀大学生人才库。经过严格选拔,已有20余所高校2000余名优秀毕业生的信息被详细地收录进人才库中,用人单位只需到人才库中检索挑选所需的优秀大学生。
据了解,由天津市学联组织建立的优秀大学生人才库涵盖了全市各高校学生干部、学术科技骨干和校园文化精英。市学联对收录进人才库的大学生“软硬件”进行了严格把关,能够进入人才库的大学生必须是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干部、获得两次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取得三等奖以上校级奖励的学生,或获得其他较高级别表彰和奖励的学生。市学联对被收录进人才库的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工作推荐等多方面的服务,优先推荐工作,免费介绍参加市学联组织的各种就业工作座谈会、职业指导、招聘会等活动。
开辟特困生“绿色通道”
为了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主忧,江苏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代办就业手续、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一系列服务。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免收档案保管费,给毕业生留有充分选择职业的空间。一旦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中心将尽快为其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中心还将建立毕业生就业登记制度,毕业生可到中心进行求职登记,中心将为其推荐合适的工作。中心还开辟了就业“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和就业技巧的培训,并优先为其推荐就业机会。
取消城市进人指标
目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开始在高校陆续举办8场大型招聘会。与此同时,从11月22日开始,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还在各高校陆续举办金融、电力、交通、建筑、药品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将市场更加细分,更具针对性。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已出台政策,要求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要尽快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性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就业限制全面突破
重庆市教委日前公布2004年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取消对毕业生到重庆就业的所有限制,保证对所有不同就业形式的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和户口入籍。
重庆市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取消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各种限制,凡志愿到重庆市就业的毕业生,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限制,有关单位、户口和档案管理机构应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愿在规定的部门或机构予以管理。对在市外就业的重庆籍毕业生,若市外就业单位不能解决档案、户口管理的,可将档案、户口迁至原籍。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将档案、户口迁回原籍或由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
不挑不拣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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