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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政府设专门机构协调劳资关系

作者:Admin 2009-02-10 00:04:42 2 来源: 互联网

  (记者 方夷敏 赖欢欢 廖颖谊 实习生 宋苑丹 通讯员 沈提安)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事件,省政协委员梁锦祥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并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建立长效、有力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他还强调,政府应当关注非正规就业带来的劳资矛盾新问题,尽快建立社保机制。

  梁锦祥委员指出,去年10月底,重庆农妇熊德明请温家宝总理为自己丈夫讨薪。国家总理为一个老百姓追债,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说,这实在是一种耻辱。

  他认为,这件事带来这样一个启示:目前的政府官员对今天的国有企业改制、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越来越复杂的劳资关系和纠纷的复杂性还没有真正认识,政府机构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所有制形式跳出了国家垄断形式,利益主体多元化情况下的劳资关系新格局还缺乏处理解决的有效法规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