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资讯详情

新政避开发商玩猫腻 囤地两年无偿收回

作者:Admin 2012-06-11 09:28:23 10 来源: 互联网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公布,一年未动工按20%征缴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今后,如果开发商“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昨天,国土部公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界定闲置土地“政府原因”

去年12月,国土部曾就该办法征求过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同,最终出台的办法中,也将闲置土地归为两种: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和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其中,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包括:政府未按约定交付土地;规划修改;相关群众信访等造成无法动工等。

如果是因政府原因导致闲置的土地,当地国土部门要与土地使用者协商,选择处置土地的方式。处置的方式包括: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新用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