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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Admin 2009-02-10 00:00:42 0 来源: 互联网

  问:我的公司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并发给我几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要怎么纳税呢?

  答:个人与任职受雇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所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况: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补偿金(列入国务院试点城市的工业企业破产给职工的费用称“安置费”;未列入试点的企业和虽列入试点城市但不是工业企业的称“经济补偿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