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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能要求补偿金吗?

作者:Admin 2009-02-10 00:00:42 0 来源: 互联网

  企业给我的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我要求企业补足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合法吗?

  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并可以按下列标准请求企业支付赔偿金:欠付6日以上(不含6日)1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20%的赔偿金;欠付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50%的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上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