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律师:
您好!我来京后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2002年10月15日与企业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企业未发出书面续签或终止合同通知书。最近,经理说我无法胜任工作,给予降薪处理,从每月3200元降为2500元。我想问的是,在此情况下,如果我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胡先生:
400-6606-156
32013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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